单位退工单的办理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应在15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后,可登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本市户籍人员退工登记备案业务。
若因未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可前往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登陆社保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业务办理项中的“人员增减”和“工资申报”,选择“人员减少”并进行补缴费用申报,所属期选择欠缴的月份。
打印退工页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退工手续。
退工单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
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窗口办理退工手续。
增减变动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退工单一式四份(若单位需要留底准备五份)加盖公章。
协商解除需要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单位盖章,员工本人签字。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办理退工手续,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在办理退工手续时,应仔细核对退工单的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