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物业需要遵循以下手续和程序:
编制招标文件。
准备《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相关事项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确定招标项目类型(大型或非大型),并选择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申请。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项目注册相关资料,包括: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的《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相关事项承诺书》。
招标人委托书(如适用)。
市(区)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向市(区)交易中心提交项目组建申请(网上申请)。
市(区)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根据需要预约开标场地。
如果是公开招标,需要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包含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投标单位进行资质资信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公证人员监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十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文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包括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以及项目经理资格等。
这些手续和程序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保障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