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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为什么是赠与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2:39:44    

赠与合同是指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一概念在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无偿性: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赠与合同需要赠与人表示赠与意愿,受赠人表示接受,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单务性:

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

可撤销性: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赠与的财产可以是所有权,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权利,如抵押权、地役权等。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其核心在于赠与人无偿给予财产,受赠人表示接受,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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