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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离婚去哪个法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54:37    

烟台离婚应该去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如果您打算在烟台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然后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您应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存在特殊情况,例如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等,您可以选择向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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