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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招标的是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46:36    

招标活动应该由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国务院批准。

项目审批部门:

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发包初步方案)。项目审批后,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等情况。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可联合或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活动,如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分别由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财政部及地方财政厅(局):

负责招标和采购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具体包括制定并发布招标和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等标准,以及受理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工作,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国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对公共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并发布招标和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等标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招标环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监督和管理招投标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进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公司归市场监督部门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监督重大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分地方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出让等,提供相关服务。

综上所述,招标活动应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规模,由上述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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