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其特征和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多为犯罪团伙:由于非法拘禁罪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犯罪团伙是以团伙形式出现。这些团伙通常相互勾结,利用被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其进行殴打、拘禁等,以达到其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有些案件甚至是几个犯罪嫌疑人结伙作案。
多为经济纠纷中的受害人:此类案件的被害人主要是经济纠纷中的受害人。由于受害人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合法权益没有充分认识,维权能力较弱,往往在案件发生后不知道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陷入无休止的纠缠之中,有的甚至在被非法拘禁后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被人威胁、殴打致伤。
涉案金额大:此类犯罪的涉案金额相对较大,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往往也比较严重。
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即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综上所述,非法拘禁之所以严重,主要是因为它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这是一种基本的人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此外,非法拘禁往往涉及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被害人多为经济纠纷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而陷入困境。因此,非法拘禁不仅是对个人自由的严重侵犯,也是对法律秩序的破坏,需要严厉打击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