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坏人”辩护的现象,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
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那些被控犯罪的人。
刑法旨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寻找平衡,律师的辩护权不是无限的,但也不应过度限制。
律师通过辩护帮助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律师的参与使得控辩双方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如果任由公众情绪主导司法裁决,可能导致刑罚过重,影响法律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律师通过辩护可以制衡公众过度的情绪,避免因情绪化导致的司法错误。
律师在法庭上需摒弃个人感情,只认事实、证据和法律,有助于法庭作出更公正的判决。
律师通过参与每一个个案,有助于完善司法程序,避免错误裁判。
律师的职责不是进行道德评价,而是根据法律和证据为当事人辩护。
律师通过辩护,帮助司法机关更准确地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性。
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接受监督和问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成为社会民众、舆论媒体或道德审判者的代言人。
总结来说,律师为“坏人”辩护是履行其职责的一部分,旨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并防止因公众情绪化导致的司法错误。律师的角色是法律专业人士,他们的任务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进行道德上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