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开庭时,作为申请人进行答辩,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和技巧:
提前旁听仲裁庭的开庭,了解开庭流程和环节。
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和心理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您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叙述清楚事情的经过,并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回应。
阐述您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
在开庭时出示证据,并允许对方质证。
辩论时要围绕对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
对于已说明的部分不必重复论述,对于己方强调的观点及依据可以适当多次重复以加深仲裁庭的印象。
注意答辩期限,通常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和证据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辩期。
考虑使用视听资料如录音作为证据,并确保其合法性。
如果涉及隐私或保密问题,注意录音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考虑是否需要收集额外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以上步骤和技巧可以帮助您在仲裁开庭时更有效地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