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客体是 保险利益,而非保险标的本身。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而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总结来说,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它保障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而不是保险标的本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