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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不得会见哪些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0:16    

根据《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狱对于会见人员范围及不予会见的情形有明确规定:

允许会见的亲属范围

配偶

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岳父母

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

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罪犯血亲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不予会见的情形

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期间

禁闭期间(严管集训)、入监集训期间

因严重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有碍罪犯改造的情形

不予办理会见或中止会见的情形

罪犯拒绝会见的

不属于亲属会见范围的

无有效身份证件或无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

不配合安检或有明显精神异常、酒后及其它异常行为的

穿着奇装异服或者女性亲属穿着暴露的

会见中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隐瞒亲属关系,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开具虚假关系证明的

携带或使用手机等拍摄设备,在会见室拍照、录像、录音的

无理纠缠警察,取闹、谩骂、攻击和其他不配合会见管理行为的

其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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