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团通常属于社会团体的一种,它们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民政部门对社团的分类,民政社团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种类型:
以学会、研究会命名,涵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其交叉科学领域。
以协会命名,如工业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等,属于经济性团体,分为农业、工业、商业等类别。
以协会、基金会命名,通常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资金从事某项事业。
以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命名,是人群联合体或学术、行业、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
这些社团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和管理,可以从事与民政相关的社会服务活动,如优待抚恤、退伍军人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