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交党费主要违反的是 组织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定期交党费不仅是党员应尽的经济义务,更是提醒党员身份、维持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方式。不交党费可能导致党员失去党员资格和相应的权利,甚至可能面临被除名的处分。
因此,建议党员同志要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维护自己的党员身份和组织的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