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老赖”通常是因为个人或企业未能按照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存在逃避或抗拒执行的行为。具体原因可能包括:
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意失败、突遇意外、价值观扭曲、以钱为中心、法律处置不够严厉、教育缺失、贫穷或道德滑坡等。
公民个人财产隐蔽,社会价值标准多元化,诚信机构缺失,导致“老赖”现象增多。
超前消费观念和各种借贷机构的出现,导致不能按时还款的用户增多。
部分人持有“别人还欠我的钱不还,凭什么我要还你的钱?”的心态,形成相互赖账的恶性循环。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欠债者都会成为“老赖”。那些尽管负债但愿意偿还、确实无力偿还的人,通常不会被视为“老赖”。成为“老赖”是一个法律和社会问题,涉及到个人信用、法律执行力度、社会道德观念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