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折磨、性侵犯或经济控制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侵害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包括推搡、拳打脚踢、咬人、拧拽、打耳光等直接对受害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折磨和心理伤害的行为。
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手段威胁发生性关系,或对受害人实施性侵犯。
通过控制家庭经济资源,对受害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剥夺或限制。
如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家暴力的种类,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经济控制等。
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是违法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议受害人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向相关部门求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