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委托方、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检验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资料等。
包括案情摘要和病历摘要。
详细记录检验方法、检验记录和阅片情况。
包括对尸体的各种检查结果,如外观描述、解剖学检查、内脏检查、组织和标本取样、毒物学检查、病理学诊断等。
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说明,解释死因和相关问题。
根据检查结果给出的专业意见。
包括鉴定人员签名和报告日期。
包括死者辨认照和死者伤情照等。
此外,尸检报告的内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报告可能还包括临床资料、肉眼检查所见、显微镜检查所见、病理诊断等更详细的内容。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尸检报告的完整框架,为法律程序和医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