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证的下发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逮捕证下发时间的总结:
逮捕证通常在拘留行为人后的三到七日内下达。
如果情况特殊,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逮捕证的下达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上所述,逮捕证的下发时间一般为拘留后的三到七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的七天内作出决定,逮捕证的具体下发时间可能会受到地区交通和案件本身的影响。
建议:
如果需要了解更确切的逮捕证下发时间,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