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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质押转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52:14    

质押转让是指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行为。具体来说,质押转让涉及以下几个要点:

质权人与第三人设定质权:

质权人将其所占有的质物(如房产、车辆、股权等)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

经出质人同意:

质押转让需要得到出质人的同意,因为质物是出质人提供的。

债权范围:

质押转让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进行。如果债务人不按时还款,受让的债权人仅对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部分有优先受偿权,超出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

法律依据:

质押转让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该条规定了质权的基本定义和实现方式。

与债权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因此,质押权在转让时必须与债权同时进行转让,不能单独转让。

其他约定: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质押转让。

总结来说,质押转让是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将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行为,且必须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进行。这种转让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质权与债权是同时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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