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仲裁委员会是 独立仲裁机构,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批准设立,并经司法登记。它是淮安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审理组织与审核,仲裁法的宣传推广、实施监督以及仲裁员的聘任和监督工作。仲裁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秘书处下设5个职能部门,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