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卫生局罚款单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仔细阅读罚款通知单,了解罚款金额、处罚依据及缴纳期限等信息。
被通知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罚款通知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局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感到处理困难,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和支持。
建议:
尽快缴纳罚款,避免产生额外的加处罚款。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