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噪音扰民的问题,主要归以下部门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包括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中产生的噪声管理,例如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点使用音响产生的噪声。
公安部门负责除环保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之外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例如夜间噪音扰民等问题。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包括解决噪音问题。居民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噪音问题,物业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解和处理。
综上所述,市民遇到楼上噪音扰民的问题,可以根据噪音的类型选择向环保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