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证的办理地点如下:
公民个人举办的个体托幼机构需要先到机构所在的街道办提出一份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由街道办先对托幼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
申请托幼机构的个人还要提交初审意见到教委,教委和有关部门共同考察后颁发许可证。
营利性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申请其他法人证书。
托育机构办理登记许可证成功后,向机构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并取得评价合格的卫生评价报告。评价不合格的,需整改到位,直至取得评价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托育机构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所需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托育机构场所证明、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等。
如果托育机构提供餐饮服务,还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建设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特殊建设工程,应当向住房建设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建设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办理消防备案并接受抽查。
建议:
个人在申请托幼机构时,先咨询当地街道办或教委,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托育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手续和评价都符合要求,以顺利取得托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