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类企业通常指的是那些以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益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它们不完全以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类企业可能包括:
由国家投资,提供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产品,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而是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以公益为宗旨,社会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如慈善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教育机构等,它们的活动主要是为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社会问题。
涉及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个人,以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
公益类企业的特点包括社会服务导向,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并且通常由政府或社会团体创办。这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往往价格由政府管制,企业本身没有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