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职位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派出所的负责人,通常兼任党支部书记,根据派出所的级别,所长的警衔也有所不同,从二级警司到一级警督不等,最高级别的派出所所长可以是正处级。
协助所长工作,通常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管理。
协助所长和指导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派出所的正式警察人员,负责执行警务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负责派出所的政工工作,包括民警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地方政府或公安机关招聘,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负责特定社区的警务工作,包括户籍管理、治安防范、群众工作等。
与警务辅助人员类似,但通常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负责训练和使用警犬,协助警方进行治安巡逻和侦查工作。
负责特定村庄的警务工作,了解当地情况,维护村民安全。
负责交通管理,包括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等。
负责治安管理和案件侦破。
负责刑事案件侦查。
负责街头巡逻和应急处置。
负责派出所的日常办公事务。
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负责交通管理中的交警工作。
此外,根据地区和实际情况,派出所还可能设立其他职位,如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等专门派出所,以及未定级人员等。
这些职位的设置旨在确保派出所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