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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送养外国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04:55    

送养外国孩子的流程如下:

递交申请

外国收养人需要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递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文件,包括:

跨国收养申请书;

出生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家庭情况报告;

外国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外国收养人的护照复印件;

外国收养人二寸免冠照片各2张及家庭生活照片6张。

受理登记

中国收养中心在收到外国收养人递交的收养文件后,对文件齐全、有效并支付了服务费的,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登记情况告知外国政府或收养组织。

审核选配

中国收养中心审核外国收养人提交的文件,确认其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后,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为其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转交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征求意见。

签发通知

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同意接受推荐的被收养人后,中国收养中心为收养人签发《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并通过外国政府或收养组织将通知书转交给外国收养人。

办理收养登记

外国收养人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并提交以下材料:

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被收养人的照片。

审查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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