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现有住房,是指 产权属于军队、由个人租住、可以出售的家属住房。这类住房遵循住户自愿的原则,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购房的优惠待遇。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现有住房进行扩建或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