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的征集条件如下: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及同年度新入学的高校学生,年龄限定在17至19岁之间。
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2岁,应届毕业生同样适用这一放宽至22岁的年龄限制。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身高:158厘米以上。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高中学历者右眼裸眼视力需达4.7,左眼4.5;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和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标准为4.6,左眼4.5。特殊兵种如坦克乘员、潜水员等,双眼裸眼视力需不低于5.0。经过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视力达标者视为合格。
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强烈的爱国情感和为国奉献的意愿,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立场坚定。
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肾肺内脏无疾病。妇产科方面,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等不合格。
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影响军容的情况,及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的,均不合格。
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具体以全国征兵网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