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则从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