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可能设置的骗局包括以下几种:
中介机构或个人会截留房屋租赁或买卖信息,并可能冒充他人(如大学生、留学生)发布虚假信息以骗取信息。
中介机构可能利用卖方对操作流程不熟悉,故意延期付款给卖方,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
中介机构可能在房屋还未看的情况下,就要求买方支付几百甚至几千元的看房费。
中介机构可能与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或者设置不公平的条款,使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中介机构可能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如虚夸房屋面积、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等。
中介机构可能将房源转卖给其他代理,赚取看房费和中介费,甚至与卖家串通,骗取买方的定金或购房款。
中介机构可能与卖家串通,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交纳定金后,卖家突然反悔,中介机构则不退还定金,并与卖家私分。
中介机构可能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欺骗消费者,并在消费者缴纳定金和中介费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或不理不睬。
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可能引领买方走马观花地查看房屋,导致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仓促成交,发现问题后中介推卸责任。
中介机构可能在谈判中使用模糊的方法,给买方造成交易的面积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而签订合同时却使用建筑面积,导致买方在后期发现问题时处于被动状态。
中介机构可能隐瞒房屋即将拆迁、周围即将建设垃圾场或桥梁等重要信息,影响房屋的使用价值或商业价值。
中介机构可能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与事实不符,导致购房者对房源价格产生误解。
中介机构可能在与购房者约好看房的时间和地点后,突然告知房源已出售或卖主无法看房,转而推荐其他房源,浪费购房者的时间和精力。
中介机构可能向购房者出售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并承诺产权办理后可以过户,但最终产权无法办理,中介机构则消失不见。
中介机构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的条款,如违约赔偿条款,使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维权。
这些骗局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建议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并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