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分开的原因主要包括:
通过国税征收中央税和共享税,可以集中财力,用于国家重点项目或支援贫穷地区,实现资源的统一调配。
根据税种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国税和地税分别负责征收管理。
在分设国税和地税之前,存在地方截留国家税款的现象,这削弱了中央财力,国税和地税的分设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地税征收地方税,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激励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和制造业发展上更加积极。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使各自能够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找钱”完成各自的事务。
国际上多数国家实行分税制,分设国税地税机构,这有助于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关系。
国税和地税征收的税种不同,国税主要征收维护国家权益和宏观调控必需的税种,地税则负责地方财政的税种。
国税和地税的设置既保证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又确保了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政自主权。
国税和地税的分设是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分配上的博弈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