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沙需要以下手续:
符合河道采砂规划及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采砂设备和技术人员。
此前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
提交申请书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
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
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工商营业执照。
采沙(矿)经营许可证。
环保审批。
安全生产许可证。
储量核实报告、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开采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采沙需要向当地水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经过审批获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合法进行采砂活动。同时,还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采沙(矿)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