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人应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房产过户通常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房产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证明进行办理。
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若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
如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提供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可能需要在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
办理完毕后,继承人可以领取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步骤进行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