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败诉还要上诉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有些当事人认为一审官司已然打输了,但二审是唯一翻盘的机会。他们选择上诉,哪怕这希望只有1%的胜算,也要上诉,以免留下遗憾。
有些当事人清楚自己会败诉,但为了拖延履行判决义务的时间,他们可能会选择上诉,并且上诉标的尽可能选择小的,以减少上诉成本。
有些纠纷中,一审判决己方败诉。当事人选择上诉的同时,可能会通过中间人做工作,在二审时签订调解协议结案。这种协议的结果通常比一审判决好。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上诉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给予一审败诉后心有不服的当事人的一个救济渠道。
如果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中存在事实认定错误,例如错判事实或未能考虑所有事实,他们可以提出上诉理由,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并修正一审判决。
当事人如果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例如定罪量刑有错误,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并因而影响裁判的正确性,他们可以提起上诉。
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知道上诉无法改变刑期,但上诉的目的通常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例如,为了留在看守所服刑或选择进入特定的监狱,他们可能会选择技术性上诉。
综上所述,明知败诉还要上诉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涉及当事人的心理、法律救济、诉讼策略等多个方面。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仔细权衡上诉的成本和风险,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