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是指 用文字记录、叙述和传达法律、行政、商业、学术等方面事务的文件。它通常包括公文、合同、协议、报告、备忘录、声明、凭证、证明材料、证书等各种形式的书面文件。文书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正式性和权威性,其形式和内容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文书也可以起到记录历史事件、沟通交流、保护权益等多种作用。
文书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
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民事、经济各类案件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而制作或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书面文件。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裁定书等。
指商业应用写作中反映的内容,包括布告、通知、请示、报告、简报、消息、总结、通讯、商业经济论文等,与商业工作密切相关。
指军队内部以及与军外单位往来所使用的行文,用于指挥作战、组织训练、指导工作、互通情报、积累资料等。
指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示、布署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务文书包括命令、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
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自己的活动中或私人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形成和使用的私人书信、日记、自传、遗嘱、家谱、著作手稿以及房契、地契等。
文书管理是按照一定程序处理文书的全部活动,包括按规定行文、收文管理、发文管理和文书保存等,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