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 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其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对方的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如果被告方认为原告方也存在侵害被告方合法权益的事实,可以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法院一并处理。
反诉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反诉人(本诉被告)和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的详细信息。
反诉请求,即请求抵销或吞并本诉标的的具体数额和方法。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反诉主张的正确性和抵销、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需要注意的是,反诉状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法庭,否则可能不予受理。提起反诉是被告方的一项重要权利,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体现了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