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迁户口,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不限制年龄)。
入户地址选择:
本人拥有自有住房的可落户到本人住房地址。
本人无自有住房,但直系亲属拥有住房的,可落户到直系亲属住房地址。
本人和直系亲属均无住房的,可自行选择区域落户到人才集体户。
所需资料包括: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书。
成都人才服务码。
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
房产证或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根据入户地址选择提供)。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根据入户地址选择提供)。
无房证明(如适用)。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
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所需材料包括:
入户申请表。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申请随迁的,提供关系佐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