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无房证明的条件如下:
只要家庭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办理无房证明。
如果需要开具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则需要提供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18岁以下的子女,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一个人去办理无房证明,必须提供近期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提供结婚证时,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果未提供结婚证,则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办理无房证明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金额按当地房管局的规定执行。
无房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30天,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具。
无房证明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具,如果户口所在地和购房地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在两地分别开具。
建议:
在办理无房证明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房管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务必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并注明受托人有权查询委托人的全部房产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