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折旧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将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成本费用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应纳税的收入。这种政策通常用于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
具体来说,某些情况下企业新购进的设备或器具,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不是分年度计算折旧。这样可以降低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例如,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只要其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将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此外,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还可以在预缴申报时享受,这有助于企业更灵活地安排税务事宜,减轻税收负担。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仔细研究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合规享受扣除折旧的优惠,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