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这包括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以及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上班等行为。
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即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未按规定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超过规定期限未返回工作岗位。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员工不按照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拒绝到指定岗位工作,或未经批准自行决定不上班。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尽管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但如果职工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且未按时到岗提供劳动,仍被视为旷工。
劳动者因违法被行政拘留等情形。多数法院认为,因违法被行政拘留的劳动者属于因自身原因导致旷工,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突发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等情形。若旷工非因劳动者自身过错或违法原因,如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则不应视为旷工。
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到岗。例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无法到岗,不应认定为旷工。
综上所述,旷工的认定主要基于员工是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正当理由以及是否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是否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到岗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