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的申报流程如下:
个人首次参保缴费和续保
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
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凭社保分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办理缴费。
个人续接缴费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18年7月及以后新参保人员无需提供)。
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内的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
到区县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凭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缴费。
用人单位社保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日常申报】功能申报每月社保费。
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日常缴费确认申报】功能申报。
用人单位需为所有职工申报完工资后,才能进行每月的社保费申报。
注意事项
建议在办理社保申报前,先咨询当地社保或税务部门,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
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以免影响申报结果。
缴费成功后,务必保留好相关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