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管理主要归 民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民政部门负责制定低保政策和标准,审核和发放低保金,以及对低保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详细来说,低保的申请和审核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低保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的信息会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低保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并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复审,确保低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因此,如果您需要申请或咨询有关低保的事宜,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渠道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