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督促部门、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并对其进行审查和监督。
参加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
负责消防装备和器材的采购、储存、维修和更新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对全校师生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普及消防知识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进行火灾统计,准确、及时地记录火灾情况。
协助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审批火点和临时用火手续,对有火险的工作活动有权令其停业整顿。
起草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
确认火险隐患,报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及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做好登记,提出整改方案。
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申报消防器材的购买和维修计划。
组织各部门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受理校内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
协助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科的工作旨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