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偷倒废酸这一行为,如果被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例如,某些案例中被告人因偷倒废酸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缓刑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污染程度、是否有前科、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