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明确写上“离婚协议书”。
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电话。
明确记载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简要说明双方离婚的原因,如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等。
明确表示双方均自愿离婚,这是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基础。
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抚养权归属、监护权的设立、抚养费的给付和探视权的内容。
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包括存款、房屋、车辆、其他财产等,并附上财产清单。
约定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分担和处理。
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明确协议生效的时间,通常为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
约定如协议生效后发生争议,双方应如何解决,如通过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添加其他需要双方共同约定的内容,如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
示例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