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三年。这意味着,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具体到借条到期的情况,如果借条上明确了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借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日期,则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债权人仍有权接受,且还款后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此外,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催款、债务人部分还款等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因此,建议债权人在借条到期后尽快行使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