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包括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五大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赋予依法治国方略以宪法地位,将加速推进法治,使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获得宪法性的根本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战略,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依法进行,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