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原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用于核实原告身份。
包括起诉状、诉讼请求计算明细、计算方法及计算依据等,用于在庭审中陈述案由、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到法庭,并携带身份证。
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清单,列明证据的内容和证明目的。
如果原告委托了代理人,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以便在需要时与法官沟通。
如法院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调查取证或鉴定的申请资料等。
此外,原告在开庭前还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熟悉诉讼流程和适用法律,确保在庭审中能够准确引用法律条文。
全面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并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在庭审中快速准确地引用。
明确自己的核心观点和诉求,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支持。
如果法院主持调解,原告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以上准备有助于原告在庭审中有效陈述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