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填写工作单位时,应该根据以下规则进行:
在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时,应使用单位的全称,而不是简称。例如,四川大学应填写为“四川大学”,而不应简写为“川大”。
对于已经在岗的教师,在报考教师招聘或进行教师资格认证时,需要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考生尚未毕业,可以填写现所在学校的名称。
如果考生已毕业但尚未找到工作,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可填写“无”或“待业在家”。
如果考生已有工作,则直接填写现工作单位的完整名称。
请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后续的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