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医保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居民医保的主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医保办隶属于当地人社局,医疗保险由劳动社保中心主管。
社保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的整体管理和政策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医保局即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医保政策制定和执行、医疗保障的政府部门。
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权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局还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医保办理应在当地的社保局或医保局进行,这两个部门会为你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
综上所述,办医保主要涉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的社保局或医保局。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的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