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检查费、药费等。
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以及因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职工可主张护理费。
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会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不同比例的本人工资,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这些费用。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全面覆盖工伤员工的各项损失,确保他们在遭受工伤后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补偿和保障。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