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管理主要归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国家的统一规定下,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此外,学校内部通常设有教务处等管理部门,负责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如教课任务、教学进度、学生学习要求等。但在涉及教师招聘、人事调动、职称晋升等核心人事管理事务上,这些权限通常上收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教师的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内部则负责具体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